2019年后,会计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向其审批机关进行备案工作,比较好的一点就是年度报备工作大大精简了,我们先代看看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流程+材料都有哪些吧!
一、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重要提醒: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报送上述材料。
说明:
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是每年必须做的,但具体的报送材料和时间,还是要以财政局当年开展备案工作的通知为准。
3、会计人员聘(任)用备案
单位发生会计人员聘(任)用情形的,应当在聘(任)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会计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及从事会计工作情况通过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向所在地的区财政部门备案。
二、代理记账五项变更登记
机构名称: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主管业务负责人: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设立分支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撤销分支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撤销分支机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
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三、重要提示
代理记账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